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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5年调整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时间:2025-11-21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2024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 二、调整标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6024.5元的,调整到6024.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4819.6元的,调整到4819.6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614.7元的,调整到3614.7元。 三、调整生活护理费所需费用,参加北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四、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的调整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上一篇驾驶中的“错觉”下一篇驾驶中 “错觉”(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