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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性驾驶——引人注意

时间:2023-02-10     

除单方事故外,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一定是两方或多方的交通参与者在同一个时间和空间共同犯错所致。这里的“犯错”不是指交法中的违规。因为交法注重的是法规责任,而防御性驾驶注重的是不仅避免主动性事故,还要避免因他人原因而导致的被动性事故。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内归因”,即使过错在对方,也要想自己能不能有效化解。因为我们不能保证别人不犯错误,但谁也不想陷入到事故中去。

如何避免被动事故,这里给大家一个建议——“引人注意”。就是让别人更好地注意到我们,提前发现我们,提前采取有效的规避措施。动态交通当中本来就是一个大家互动的过程。

更好地引起别人的注意,就要主动地加以表现。在驾驶过程中可以利用的工具是“灯光、喇叭、眼神、手势”,并且做到有效的沟通。

十年以前“日间行车灯”开始普及于国内市场。其实它最早是诞生在欧洲,尤其在北欧一些国家,经常会有影响驾驶视线的一些不良气候出现。通过大量研究统计发现,白天开启车灯可以降低26.4%的车祸死亡率。因此就开启了白天开车要打开车灯的法律条文。由此“日间行车灯”大行其道,在最初进入国内市场的时候很多人认为这只是起到装饰作用,其实它是一个主动安全措施。由此我们可以想到,在浓雾、雨雪、日间光线匮乏的时候是否要提前打开车灯?日间行车灯只能够让前方的交通参与者更容易发现我们,而对于后方是无能为力的。包括目前的主动照明功能,它的开启原理是车辆前方光感感受到光线匮乏之后开启车灯,但会有延迟。因为感受到了光线匮乏就说明你的视线和别人的视线已经受到了影响。例如在进入地库或隧道的时候,眼睛先出现暗适应,之后车灯才打开。如果遇到更加严重的不良气候,还可以利用包括前雾灯、后雾灯、危险报警灯在内的灯光工具。但需要注意:尤其是夜间,后雾灯的开启会对后方车辆的驾驶员造成炫目。

夜间驾驶时,还可以利用远光灯的闪烁来提前进行沟通。尤其是面对道路盲区,这都是良好的引人注意的方式。

鸣笛是引起别人注意最直接的方法,但市区中很多路段禁止鸣笛,而在山区道路中一些路段提示需要鸣笛。鸣笛也是一把“双刃剑”它有可能引起别人的反感甚至路怒情绪,所以一定要在必须的时候使用。且不得连续2次以上鸣笛;持续鸣笛超过1秒;使用高于115分贝喇叭;鸣笛催促或召唤。需要注意的可鸣笛区域,一定会伴随道路盲区。

眼神和手势基本用于对非机动车或行人,以及静态车辆之间的沟通。这里所说的眼神并不是所谓的一个微表情,它是让别人看到了你在关注对方,所以绝不是用眼角一瞥的那种。对方看到了你在关注他,这时候一个手势就可以解决问题,使得双方成立一个有效的沟通。

孙子兵法——谋攻篇中讲: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所以在和谐交通当中要做到照顾彼此,互通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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