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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开门杀”

时间:2023-03-23     

据《江海晚报》消息,江苏如东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开门致人死亡的交通案件。去年8月19日被告人吴某将小轿车停好后,在打开车门准备下车时,后方急速驶来一辆电动车,电动车驾驶员撞上了吴某打开的车门倒地。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桑某受伤,并于当日死亡。如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机动车驾驶员吴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吴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这种事故也被网友们称之为“开门杀”,“开门杀”所造成的伤害程度取决于后方来车的速度,尤其作为电动车、公路赛自行车、摩托车,在高速骑行中突然遭受外力的撞击会造成倒车,这种倒车的后果就是骑手头部直接着地。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开门杀”所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而且并不少见。

机动车开门的有可能是驾驶员,也有可能是乘客。不论是谁开门,驾驶员都要负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如果造成死亡就构成了刑事责任。因为交法有明确的规定: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开门和上下人,开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大家都知道驾驶员上车之前要先进行绕车检查,那么在下车之前也必须进行360度的视线观察,目的都是共同的,那就是要确保安全。尤其是为避免路侧停车的“开门杀”,驾驶员应该做到“三步法”:

1.通过后视镜观察,这样能让驾驶员的视线看得更远,从而发现并判断后方来车的距离和速度。

2.扭头观察,这样做是进一步确认。

3.分两段开门,先开一道缝隙,这是给自己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留出余地和提示。之后一边观察一边缓开车门,直到完全打开车门。

如果是乘客需要下车,要避免从左侧下车。驾驶员在路侧停车时右侧尽量贴近路沿(30公分内),避免距离过大有非机动车驶入,并给乘客以开门的确认。如果乘客必须从左侧下车,驾驶员应该先自己下车后再帮助乘客打开车门。作为乘客也必须要有安全的开门意识,不观察不开门。

当然作为骑行者也一定要有“内归因”式的换位思考和“最坏打算”的考虑。非机动车及摩托车驾驶员,在经过停靠的车辆时要留有一定的横向距离。如果车内有人甚至刚刚停车,这时候要非常小心了,务必减速和马上拉开距离,同时通过鸣笛给对方提示。

最后一点重要提示:骑行者一定要有效佩戴头盔——要保证头盔质量合格、大小合适、系好卡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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