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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太随意,直行太大意时间:2024-04-19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视频号消息:2024年4月3日,四川西充县。胥某骑行电动车载着刘某沿212国道行驶,行至路口时丝毫未作观察便向左转弯,结果与同向后方张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三人受伤。监控画面显示,碰撞后张某的摩托车失控撞上中央绿化带,张某受惯性影响被向前甩出,落地时头部触地,幸亏佩戴了安全头盔,未对头部造成严重伤害。张某的摩托车在弹起后落下时,又砸到了胥某后座的刘某,胥、刘二人均受伤。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事故的始作俑者当然是随意左转的电动车。据相关交管部门统计,近3年来,每4起交通死亡事故中,就有1起与电动自行车有关。在某城市平均每天处理的交通事故中,“祸起”电动自行车及两轮电动摩托车的占比超过七成。很多骑车人安全意识差、违章现象多、随机性,随意性强。骑车看手机、闯红灯、逆行、直插猛拐,如入无人之境... ...即使在时速25公里的条件下,十几米的距离只需要两秒左右,而且目标小,没声音,这都非常不利于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观察和反应。但是一旦倒地,必然受伤。因此违章成本低,损失代价大。 作为交通行为,“对与错”,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有正确的认知。而为了更加便捷,抱有侥幸心理,长期以往侥幸心理变成了必然习惯。这就是最终造成事故的根源!它更多的不是技术性问题,而是习惯意识的问题。“交通文明”的真正实现,确实还有非常漫长的路要走。 而作为机动车,相信没有任何人在他人全责而自身受到事故影响的情况下,毫不在意。很多事情,我们都会习惯性的认为:别人的错误为什么需要我去包容?但是在交通社会中,就是这样的。面对一辆疾驶而来,刹车失灵的汽车时,没有人会悠闲地走过人行横道。因此也就不要说,根本没办法、怪不得我......之类“外归因”式的总结。轻则是精力和时间的损失,重则就是生命的代价(当然,墓志铭上可以镌刻四字:对方全责)。 机动车驾驶人在面对非机动车时,必须抱有“最坏打算”。路口前、出入口前、盲区前、转弯前、开车门前必须减速、观察和确认;经过非机动车时务必要保持足够的横向距离,必要时提前提示;在一些路况下必须抱有对方随时可能变线的预判;在观察时一定要将视线放远,视野放宽。 和谐交通需要所有人共同参与! |